河南国家级贫困县原书记贪污受贿5200万

2010-07-02 13:37 财新网 我说两句(加入讨论)

一审判无期;在南召县县委书记任上,刘建国贪污国有资产共计5072万元;收受贿赂人民币202万元及美金1.5万元;南召县是国家级贫困县

【财新网】(实习记者 许菁 1日发自北京)6月30日(周三),河南南阳市原市长助理刘建国贪污、受贿案在河南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审判决刘建国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新华网报道,法院经调查认定,刘建国在担任南阳市南召县县委书记期间,以招商引资为名大肆侵吞中原机械厂旧址国有土地使用权、房产权、林产权;伙同他人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以报销出差费的名义骗取国有资产,价值共计人民币5072.0945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南召县是河南省的国家级贫困县。

同时,刘建国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202万元、美金1.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法院决定对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了解,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刘建国不服,准备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刘建国,1952年出生,镇平县人。1999年3月至2007年9月,任南阳市南召县县委书记。2005年11月,享受副厅级待遇,后任南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2009年1月21日,刘建国涉嫌贪污、受贿犯罪,被许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2日被许昌市公安局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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