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行曝信用卡诈骗案 法官警示加强内控
发表时间:2008-09-12 08:59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陈珂 发自上海
近日,上海某区法院公布一例信用卡诈骗案件的审判信息。原渣打银行员工王某盗用他人的身份资料申请信用卡,透支两万多元。法院认为,在办理信用卡过程中,浦发银行的工作人员始终未当面核实过当事人的身份,让王某骗取信用卡得手。法院在“法官警示”中提出:“希望有关单位从这个案件中能汲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杜绝漏洞,不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而浦发行信用卡中心则认为,浦发行对审核信用卡有非常严格的程序,之所以诈骗成功,主要在于犯罪人本属银行从业人员,钻了相关程序的漏洞。
审核过程银行未联系卡主?
据法院公布的相关信息,原渣打银行员工王某,利用职务之便,盗取了市民秦翔民(化名)身份证、社保卡、房产证和收入证明的复印件等重要资料。随后,王某冒用秦翔民的名义,向浦东发展银行成功申请一张信用卡供自己使用。
今年1月23至2月26日,王某使用此卡共透支22665.90元。今年3月,直到收到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催款电话,秦翔民才知晓此事。由于秦声称从未在浦发银行办理信用卡,浦发随即报警。经过核对后发现,这张信用卡的申请表上,除了秦翔民和单位名称是他本人的,单位地址和单位电话都不正确,信用卡的住宅地址和寄送地址也不是他的。
后经相关机构调查、区法院审理后认定,王某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
从整个犯罪过程看,王某的诈骗手法并不高明。在申请过程中,浦发行似乎从没有向秦先生本人当面甚至电话联系过。由此,审判法院认为浦发行相关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但昨日,对于法院的这一观点,浦发行信用卡中心并未完全认可。
“我们一般都要求申请人来银行网点凭借真实身份证提取信用卡,”浦发信用卡中心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但由于王某有金融机构工作经验钻了银行的空子。不过,对于王某具体采用什么方式让浦发行 “破例”,对方则以“避免更多不法分子模仿”为由,并未做具体解释。
信用卡营销人员逐利酝酿风险
浦发信用卡业务是由浦发行和花旗合作,花旗是全球最先进的发卡机构。双方高层曾在多个场合表示,花旗严格的风控系统得到了传承。然而在机制上控制了诈骗手段“瞒天过海”后,营销人员逐利的风险又该如何控制?
很多人都有类似经历,即跟同一银行申请同一种信用卡,通过营销人员办理的成功率要高于通过银行网站在线申请。
“因为网申各种指标卡得都很死,机(器)评是完全按照银行设定的标准筛选客户,”一银行信用卡部人士认为,比如几项关键指标达不到发卡要求,申请人就会被pass掉。而通过营销渠道提交的申请,虽然审核关卡可能更多,但毕竟有“人为”因素。
虽然不能认为营销人员、审核人员一定会“美化”申请人资料,但实际上很多信用卡诈骗案例中 (包括上例),犯罪者均是通过上门营销渠道办卡。
据一位从事信用卡营销人士介绍,有时候银行只以“走量”考核业绩 (营销人员按收集客户资料的数量提成),有的是按办卡成功率核算的。不论哪种考核模式,虽然最后还会审核,但最终审核者和申请者面对面交流并不常见。“银行是假设营销人员完成了初审,比如身份证原件上的照片与申请者相符”。
据本报了解,信用卡营销人员每个月必须完成一定的业务量才能拿到底薪,而后每办理一张卡可获得一定比例的提成。
据上述银行内部人士透露,发卡成本与整体规模有关,规模小的话成本可能超过100元/张。虽然营销人员一旦提交虚假信息被发现将面临开除的风险,但在操作中,银行对其仍以增量考核为主。
在一次信用卡论坛上,参会的银行信用卡部人士普遍认为,目前信用卡纠纷、诈骗带来的风险还在可控范围内,发卡获得的收益要远远大于透支不还带来的损失。短期内银行不会就此停下追求发卡规模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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