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外汇管理条例:充实对热钱处罚依据
发表时间:2008-08-04 07:40 来源:转载文章
酝酿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即将出台。8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该条例修订草案,并称将经进一步修改后公布施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今年初举行的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内容显示,条例修订后的主要内容包括:强化对外汇资金流入结汇以及结汇资金流向的管理,弱化外汇强制调回的要求,为拓宽资本流出渠道、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预留空间,进一步强调发挥市场在汇率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外汇监管和检查手段,充实对资金非法流入和结汇等违规行为的处罚依据。
据新华社报道,8月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新华社的报道称,会议指出,修订草案以便利贸易投资活动、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对均衡管理外汇资金的流入流出,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及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国际收支应急保障制度,强化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健全外汇监管手段和措施等作了规定,并相应明确了有关法律责任。
会议还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第一财经日报》此前获悉,外汇局等部门2004年开始组织修订现行外汇管理条例,历时约两年完成了条例修订送审稿,并上报国务院,此后于2007年与国务院法制办多次讨论修改,并征求各部委意见,今年初基本定稿,并进入复核阶段。
今年,“热钱”问题一度引起监管高层关注。本报记者获悉,国务院4月份曾召集“一行三会”等相关部门就“热钱”监管进行讨论并听取意见。
此后不到3个月,外汇局、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就于7月2日联合颁布《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下称《办法》),并于7月14日开始在全国试运行,今日开始正式运行。早在10年前,进口付汇就已经实现了联网核查,此次《办法》的出台和实施,意味着贸易项下资金流动管理向均衡管理转变,并被视作打击贸易项下“热钱”的一项重要措施。此外,今年上半年,各种外汇检查也一直持续密集在各地展开。
现行《外汇管理条例》于1996年初发布,并根据1997年1月《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是外汇管理的基本行政法规,主要规定外汇管理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目前,除《外汇管理条例》之外,《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对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商业银行外汇业务等进行了原则性规定;而《外汇法》被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尚未出台。
本报记者获悉,修订后的《外汇管理条例》有望于今年年内公布实施。 (本文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张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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