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对粮油肉蛋等生活必需品促销实行重点监管

发表时间:2008-05-06 18: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新版行情系统出世 新老股民炒股首选 体验一下 多晶概念 大盘蓝筹

中新网北京5月6日电 (记者 沈嘉)《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促销活动管理规定》6日以政府令形式于北京官方网站公布。

该促销管理规定在第十条特别提出,北京对粮食、食用油、肉、蛋等生活必需品的促销活动,实行重点监管。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举办重点监管的生活必需品的促销活动,促销时间不得少于连续3个营业日,应当保证促销商品充足供应,不得限制消费者购物的数量和时段,并且应当保留促销商品销售资料。

违反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重点监管的生活必需品促销时间少于连续3个营业日或者限制数量、时段的,将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促销活动管理规定》,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举办促销活动,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场秩序维护和人员疏导措施、车辆的停放和疏导措施。

《规定》提出,北京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举办促销活动,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的信息,明示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促销商品的范围等内容。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不得举办购物返券的促销活动;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北京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在经营场所举办的促销活动,须遵守该规定。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包括百货店、购物中心、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家居建材店、专业店、专卖店、折扣店等零售店铺。

《规定》指出,北京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以国家法定年节、开张、开张纪念等名义举办的促销活动,或者举办连续营业时间超过16小时的促销活动,应当在促销活动开始7日前,将促销活动的期限、方式和规则、促销商品的范围等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书面报告。

据知,《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促销活动管理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雅虎推荐






精彩图片

奢侈品店巅峰体验

当珍珠恋上黄金

美国和谐新农村

住一晚要4万的酒店

穷人购车全攻略
2008年05月12日 星期一 北京时间 14:00
国内股市将于0小时60分钟后收盘
市场概要
图片资讯
更多>>
商机无限
论坛推荐
极品北京母女欧洲挥金
80后曝光2008年的结婚帐单
“人造肉”是如何制造出来的
深圳男卧底探查“男女公关”
又一个网络新人惨遭PS黑手
更多>> 
网友相关问答

消费热点
 

[图片搜索]  非主流 小宋佳 动态桌面 孙俪 QQ搞笑 最尴尬事 真人搞笑 精美人物 杂志模特 搞笑小孩
[音乐搜索]  流行金曲 热搜歌曲 难忘老歌 劲爆舞曲 新歌飙升榜 影视金曲 心情歌曲 搞笑歌曲 欧美歌曲
健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