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交所设北京代表处获证监会批准

发表时间:2007-09-05 07:38    来源:证券日报

发表评论    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新版行情系统出世 新老股民炒股首选 新版说明 Flash版帮助 体验一下

近日,中国证监会批准纽约证券交易所设立北京代表处,这是2007年7月1日《境外证券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实施以来境外证券交易所获准设立的第一家驻华代表机构。此前,只有香港证券交易所在2003年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设立了北京代表处。

纽约证券交易所北京代表处获准设立后,主要从事与证券上市有关的联络、推介和调研等非经营性活动,并应定期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报告,报告代表处的工作情况,以及在其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中国公司的情况及其中资会员的情况。

另据了解,伦敦证券交易所以及东京证券交易所等其它世界上主要的境外证券交易所也在积极准备申请设立驻华代表机构,目前已有多家正式提交了申请。

雅虎推荐






精彩图片

女性最赚钱10大职业

惊人的存钱方式

看NIKE怎么造鞋

盘点最牛钉子户

25样最贵的东西
2009年11月27日 星期五 北京时间 20:04
国内股市已收盘 个性化股票
市场概要
论坛推荐
这就是招惹军车的下场(图)
抓拍:令人捧腹的另类健身
东京街头男扮女装的艺伎!
当“婚托”遇到一位兵大哥
揭秘众明星缤纷夜生活(图)
更多>> 
商机无限
网友相关问答

消费热点
雅虎搜索
健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