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64万退休人员免费享受补充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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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2-02 09:54更新 来源:广州日报 | 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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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蒋悦飞 通讯员穗劳宣)昨日,广州市医保中心下发了《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结算操作指引》(下称指引)。从本月起,已经参加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64万退休人员,将可以免费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可以再报销约2/3,参保人个人整体自付费用因此将降低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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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
跨越2月1日住院病人
医疗费用将分两段结算
按照规定,广州全市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64万退休人员可免缴费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在职职工在缴费的次月可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这意味着,从2月1日起包括退休人员在内的首批人员可享受补充医保。对此,广州市医保中心拟定了指引说明:
根据指引,在职参保人从正常缴交补充医疗保险费的次月开始,可以享受补充医疗保险规定的待遇,从停止缴费的次月开始停止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参保人从2007年2月1日起,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的情况下,均可以享受补充医疗保险规定的待遇;不能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的退休参保人,同时不能享受补充医疗保险规定的待遇。对于住院时间跨越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前后的退休参保病人,则以享受待遇的日期为界分别结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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