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化股份有限公司(000155)董事会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发表时间:2007-05-25 11:07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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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113万股于2007年4月20日被司法冻结一事,公司已于2007年5月8日将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近日又接控股股东———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现公告如下:
此次冻结源于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98年为中国化工供销(集团)总公司承贷的全国农药化肥淡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产生的纠纷,属国家政策性历史遗留问题。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就管辖权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就股权冻结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由于该项纠纷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跨度较大,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协调处理。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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