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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国内民营投资走势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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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0-28 13:57更新 来源:财经界 | 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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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10日 罗云毅 王元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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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投资面临的宏观经济环境与政策制度环境
2005年,影响民营投资增长的有利因素总体上要大于不利因素,民营投资面临的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制度环境将会在2004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好,民营投资将面临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但由于一些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长期性、体制性因素在2005年依然存在,民营投资在新的一年里依然是机会与挑战并存。综合各因素分析,民营投资2005年仍将保持快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特别是国有投资增速的增长速度,预计2005年民营投资增速与2004年相比会有所回落,但仍将达到30%左右。
1.从宏观经济环境来看。2005年,我国经济虽受宏观调控政策及瓶颈因素约束的影响,GDP增长与上年相比,会呈现小幅度温和回落的态势,但因为整个国民经济仍处于新一轮景气周期的上升阶段,消费与产业结构升级、城市化、国际资本流入等推动经济增长的因素仍将持续发挥作用,GDP高速增长的惯性不会改变,全年GDP增幅依然会达到8%~8.5%左右。由于民营投资具有很强的顺经济周期特性,经济景气指数上升、GDP增长加快的时候,也往往是民营投资主体投资意愿加强、投资步伐加快的时候。
因此,2005年民营投资在政府继续实施“稳中求降、有保有压”的宏观调控政策情况下,一方面很难再度“过热”(如2004年初高达50%以上那样),另一方面也将继续保持与整个GDP增长、全社会投资增长相适应的较高增长率。2004年,政府采取宏观调控措施后,民营投资的活力依然不减,就说明了民营投资者往往是最“跟着市场的感觉走”的投资主体。
对2005年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市场空间会进一步扩大的预期,是导致新的一年民营投资主体投资意愿仍然较强的一个重要因素。
2.从政策与制度环境来看。对于民营资本来说,2004年发生的一系列政策层面的利好趋势将延续到2005年,而且其效应将进一步得到释放。总体来说,民营经济、民间资本将面临着一个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
一是国务院新颁布的《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赋予民营投资者更大的投资决策自主权,放宽了民营资本的进入领域,一些原由国有经济垄断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领域已开始向民营投资开放,投资体制改革的“放权”与“解禁”作用将为民营经济创造出了非常广阔的投资发展空间,
二是2004年修改后的《宪法》规定“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意味着保护私有产权的原则已写入国家根本大法。同时各政府部门也正在积极清理、修订各项歧视与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民营企业的投资环境和国民待遇正逐步得到改善。法律环境的向好使民营投资的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使民营经济的创业热情与投资积极性受到鼓舞,民营经济的发展正迎来一个新的高峰期。
三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制度创新,使民营经济可以通过收购、兼并、成立股份制公司等形式参与国企改造,进一步增加了民营经济的投资机会。
同时,我们也还应看到,国家修宪提高民营经济的地位、政府推出投资体制改革的政策效应,有可能会由于制度的惯性及某些利益集团的抵触,受到某种程度的抵消,一些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与政策因素依然存在。好的法律与制度从制定、实施到完全落实,仍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
此外,2005年政府将继续实施宏观调控政策,对土地与信贷这两个“闸门”仍加强控制管理,煤电油运等瓶颈产业的短缺状态也仍会持续,这都会对民营投资在一些行业、领域的扩张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与制约作用。
还有一个政策环境的变化,也会对民营投资产生影响,就是随着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政府部门一方面放宽了对民营资本的原本不应有的“经济规制”,另一方面,也将同时加强对其原本应有的“社会规制”(即通过加强必要监管,消除其投资的外部负效应)。所以,对于民营投资来说,一方面,投资的门槛可能是低了,交易成本减少了,另一方面,有些过去在地方政府忽视监管的情况下可能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将会因为政府加强对资源、环保等外部性因素的监管,变得成本增加、甚至无利可图了。
3.从民营企业自主投资能力及投资意愿来看。经过多年的“市场打拼”、顽强的自我积累和发展,使许多民营企业的自身实力取得了长足进步,民营经济的自主投资增长能力不断增强。由于多数民营企业多年来一直靠自筹资金及“体制外”融资来发展。因此,宏观调控对信贷的控制对其产生的影响或十分有限、或仅是暂时的。
根据民建中央企业委员会与我国企业家调查系统共同组织实施的“2004我国民营企业经营者问卷调查”显示,在宏观调控情况下,部分民营企业经营状况虽有所回落,但多数民营企业仍保持一定的盈利水平,企业产销稳定增长,企业订货预期比较乐观,从业人数保持增长,未来投资意愿仍然较强。调查结果显示,民营企业有近六成计划增加投资,而国有企业计划增加投资的只占一半左右。民营企业未来的投资意向对未来民营部门的投资走势往往会产生重要影响。由此可见,影响民营投资增长的两个重要的内在因素(民营投资者的投资意愿与投资能力)都决定了民营投资在新的一年里仍将表现出依然强劲的活力。
民营投资的“新增长点”
近年来,随着“入世”效应的不断显现、政府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民营投资面临的政策制度环境越来越宽松,民营投资涉足的产业领域越来越广,在部分行业和领域甚至已占据了投资的主导地位,并开始呈现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由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态势。而随着行业准入政策的放宽,民营投资也开始进军基础产业、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领域,总之,民营经济投资的广度与深度都在不断增加,已基本覆盖国民经济的主要领域。
但是,目前民营投资所集中的领域仍以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及传统服务业为主(因为这些行业往往技术、资本含量低,进入门槛低,符合民营企业的“秉赋优势”),而在这些民营经济原有的优势产业中,民营投资已开始面临“边际效益的下降”(也正因为进入门槛低,大量企业挤在有限的市场空间内,竞争日趋激烈,产品明显过剩,利润空间越来越小)。而在大型制造业、高科技产业、金融保险、通讯、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及基础设施、公共事业领域,由于现实生活中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市场准入方面的不平等,民营资本到目前为止仍然进入得很不充分。
大多数民营企业栖身于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这一现代产业价值链的下游、低端区域,付出大量能耗、物耗及环境污染的代价,却往往只能赢来整个产品价值链中的一点“微利”。这样的增长模式,已制约了民营经济乃至整个民族产业的进一步提升与发展。因此,民营经济要走向成熟,必须适时地向整个现代产业价值链的两端(高科技研发与现代服务业)拓展,并在基础产业等未来的高增长产业中担当起重任,才能开拓出新的投资发展空间。而只有民营经济产业结构的“成熟”,才能带来整个民族产业的产业结构“成熟”及市场化微观结构的全面形成,实现国民经济增长方式的良性转变。
由于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增长的新一轮景气周期的上升期,投资体制改革等酝酿多年的改革方案也已“新近出炉”,民营经济经过多年发展也已具备了在更大的空间与更高的平台上完成产业“升级”的条件。因此“行业突禁”的主客观条件已初步具备,2005年对于民营投资来说,应该是在一系列新的产业领域“展开手脚、施展一番”的时候了。
在制造业方面,伴随着产业结构调整所带来的机遇,民营投资将开始从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转向技术资金密集型的设备制造与机械制造业。
在基础产业、基础设施领域,由于我国经济正进入新的经济增长平台,重化工时代的来临、消费与产业结构的升级及城市化进程都会对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形成巨大的市场需求。2004年,许多民营投资已开始进军基础产业、基础设施领域。2005年,民间投资进入基础产业与基础设施领域的步伐不会停下来,而只会走得更快。
在现代服务业方面,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2005年,服务业将进一步向外资开放。预计2005年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将超过2004年,达到18%左右。外资将开始进入机构服务、律师事务所、商业银行等现代服务业。伴随着这样的趋势,我国民营企业将会在现代服务业领域获得更多的投资机会。
在高科技领域,民营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壮大对于国家科技创新体制的发展完善有着重要作用。将科技成果及时转化成技术、并将技术与市场联系起来,需要有企业化的运作机制。在技术创新的企业化方面,民营企业应有其独特作用。2005年,民营投资在电子通讯、生物制药、新材料、计算机技术及软件业等行业都将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民营企业只有走向高科技研发的产业链高端,在国际产业分工中开拓新的竞争优势,才能提升“中国制造”的含金量,提高我国产业增长的效率与可持续性。
未来的政策取向
目前,民营经济、民营投资所面临的问题,既有属于民营企业自身的,也有属于外部市场环境的,而其中更主要的问题均与政府及金融体制相关。因此,解决民营经济的发展问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依靠全面的改革与制度创新,来整体地“辨证施治”。要特别重视政府转型对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特殊作用。塑造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政府部门片面的发展观、政绩观,真正代之以“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并努力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应成为未来改革的重点。
为民营投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需切实解决民营企业的“国民待遇”问题。在行业准入方面,应进一步清理歧视民营经济的各项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应对民营企业可以或不可以进入的行业与领域作具体明确的说明,并参照西方一些国家政府的做法,制定指导民营部门投资公共事业及基础设施领域的详细指南,给民营投资者以尽可能多的便利。在税收方面,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减轻民营企业的税赋负担,特别是要杜绝工商、质检、卫生防疫、交通、城管、街道等政府部门向民营中小企业进行乱收费、乱摊派和随意罚款的现象。规范、限制政府部门的权限,减少政府部门对民营中小企业的过度管制,让民营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中享有更多的自由与权利。
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方面,从长期看,应逐步建立起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与金融体系,建立起针对民营中小企业的中小型银行或金融服务机构,发展非国有金融部门,建立、健全民营企业投资担保机制及信用评级制度等。在近期内,则应注意银行贷款结构的优化,适当地增加短期贷款的增长量,以适应民营中小企业对短期流动性资金贷款的需要。
应加强地方政府在环保和资源方面进行有效监管的动机和能力,以约束民营企业可能有的种种非理性投资行为,减少其投资的外部“负效应”。民营企业自身也应尽快完成向现代企业的转型与过渡,逐步转变其“粗放”的发展模式,增加技术含量,向国际产业链的两端发展,担当起民族产业振兴的大任。而这单靠民营企业自身又是无法完成的,需要制度环境的完善以及一个高效率的金融系统的支持。
总之,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真正建立,有赖于一个高效廉洁的公共服务型政府部门,一个安全、高效率的金融部门,一个充满活力、具有竞争优势的民营部门,三者及三者间良性互动关系的全面形成。从这一意义来讲,民营经济的发展之路仍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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